很多朋友打台球,来来去去无非这几种:黑8、9球还有斯诺克,有些小县城小地方还有用扑克的玩法。其实台球不止这些,它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玩法,一般我们熟知的有花式、开仑等等,但是花式这些玩法一般比较高端,难度很大不好驾驭因此也很少有人去玩并且玩精它。今天,小萌给大家介绍最全的台球玩法与详细规则,感兴趣的朋友周末可以拉上35知己去试试!
台球运动的分类方式并无定论,现依照使用器材(球台与球)、规则与历史渊源,分成如下五大类:
1、开仑:球桌没有袋口,击球目的是使母球依各种规定方式及次数碰撞子球或台边,其玩法有四球竞赛、三球竞赛、自由球、障碍线、花式台球(亦称美式台球):球桌有六个袋口,击球目的是碰撞以使子球落袋,因使用标有号码的各色子球(花球),故称为“花式台球”。其玩法有14-1、8球、9球及10球等。
4、俄式台球:球桌规格与斯诺克相近,但球较大而袋口较小,入球困难度最高。使用十五颗白色号码子球及一颗红色母球,有自由派、混合派、动态派等玩法。
5、瓶式台球:球桌中央放置数个形状近似保龄球瓶的小瓶,击球目的是使球撞倒足够数量的小瓶。较为流行的意大利瓶式台球使用无袋口开仑球桌,而丹麦瓶式台球则使用有六个袋口的花式球桌。依据使用瓶数又分成5瓶、9瓶两种玩法。
花式台球使用的球桌有六个袋口,撞击目的是使色球落入袋口。因使用标有号码的各色子球(花球),故称之为“花式台球”。其玩法有14-1、8球、9球、10球、一袋球及轮番球等。
花式台球14-1是一种使用白色母球及15颗号码球的花式台球玩法。每次击球前必须先指定子球号码及袋口,成功该子球撞入该袋口,才能得分并继续击球,否则即换由对方击球。开局前,15颗子球紧密排在球台一侧的三角框线里,最前端的子球中心刚好落在脚点上。开球时若未得分,必须至少让两颗子球碰到台边,否则就是犯规而扣分。
当台面上的子球逐一入袋而仅剩一颗时,即完成一局。这时必须捡起袋中的14颗子球重新排在三角框线里,除最前端脚点位置留空外,其余各球仍紧密排列,形成所谓的局间开球。
14-1通常事先约定目标分数,打进一颗球得一分,先达成目标者为胜。正式比赛的目标通常设为100分,职业赛则为150分。14-1流行于美国、欧洲、菲律宾、日本和台湾等地区,在9球和8球兴盛之前,是相当常见的台球运动比赛项目。
8球比赛开始时,子球放三角框里,三角框的底部与脚颗星平行(球桌的短边),前后的位置以最前端的球对应到脚点为准。排子球时,从球堆后端往前推向第一颗球,使得子球紧密相连。根据世界标准规则,8号球必须放在最中间的位置,而左下角和右下角的子球必须一球为大花、一球为小花(请见上图)。母球可依选手要求摆放在开球区里。
获得开球权的选手先把球堆冲开,如果开球犯规(少于四颗球碰到颗星边或没有球进袋),对手能要求重新开球且成为开球者,或是以目前的球况继续比赛。如果开球后有进袋,开球方能够继续出杆,球局仍然为“开放”的状态(意指开球方还可自由选择要打大花或小花)。如果开球方第二次出杆没有球进袋,球局依然是“开放”,直到有子球落袋为止。
一方选手在出杆犯规或无球进袋之后,便停止出杆,换由另一方选手出杆,比赛依此方式来进行。犯规之后,接着出杆的选手有自由球的机会将球摆在球桌上的任何位置。
开球后的第一杆,选手若将大花球打进,往后他只能将大花球打进袋,另一方选手则打小花球。一旦一方选手将他的子球都打进袋了,需再把8号球打进他指定的袋口才获胜,若进错袋或出杆犯规,则输掉当局,否则其出杆权结束。
打进自己所有的子球后(大花或小花),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将8号球打进袋口就是胜方。
打进9号者获胜,但是母球必须先碰到号码最小的球,也就是说你可以从1号慢慢吃到9号,也可以间接的打进9号,两种都算合法。若一开球9号就进了,这样也算获胜。附带一提,开球时,母球必须先碰到1号。
犯规时,则对手有自由球,对手可以把母球摆在球台上的任何一个位置,如果连续三次犯规直接输掉该局。
开完球后,在母球与号码最小的球之间,经常会有其它子球阻碍路线,使母球无法直接打到目标球。 所以为降低运气成分,开完球的第一竿可以做push out(“推杆”),要使用必须事先声明,所谓push out是指,可以把母球推到任何一个位置,不受先碰到号码最小的球这条规则限制,你想把球打进也可以(但是9号打进要捡起来),若母球落袋一样算犯规,而对手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打或是不打。一般策略是将母球放到一个位置,摸的到目标球,但是无法直接进袋,若开完球之后,无法打到目标球,选手通常会作push out,然后双方进入防守战。
而有少数比赛为降低运气成分,会取消开球进9号直接获胜的规则,而是要求开球进9号必须捡起来。也有一定的可能要求打击9号时必须事先指定袋口。
10球是由9球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兴项目,玩法基本上与9球类似,主要差异点如下:
1、排球时排成三角形,1号球在前端,10号球在三角形中间,其他球位置不限
由于多了一颗球,开球时直接打进10号球机率很小,加上必须先指定球、指定袋,因此困难度比9球竞赛提高很多,是一种极具发展的潜在能力的新兴项目。
主要流行于中国的一种台球打法。最初只流行于民间,称为“中式八球”、“黑8”或“16彩”。后来才得到中国台球协会的认可,并举办正式比赛。2012年03月15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因以往国内对“8球”比赛的称呼较为混乱,统一更名为“中式台球(Chinese Billiards)”。2014年6月13日,中国台球协会再次对这种台球打法进行更名,改为“中式台球(China Pool)”
由于“中式台球(Chinese Billiards)”的称呼过于笼统且频繁更改,人们仍然约定俗称的称呼这项运动为“中式八球(Chinese Eight Ball)”。
“中式八球(Chinese Eight Ball)”的称呼始于“乔氏杯”中式八球国际大师赛的前身-2006年“乔氏杯”中式八球排名赛。
235是台湾选手自己发明的一种玩法。利用花式台球中的母球、一号球(黄色)以及三号球(红色)和十一号球(红色)。
235虽然并不是正式比赛的项目,但对于增进母球的细腻度有极大的帮助,因此许多职业选手也常以235做为练球的项目。
英式台球(English Billiards)是一种结合开仑台球观念的落袋式台球,使用白色、黄色母球各一颗,及一颗红色子球,主要流行于英国及东南亚各国,自1998年亚洲运动会开始,也成为该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4、母球碰撞他球后本身进袋:先撞到红色3分;先台球另一母球或同时撞到红球与另一母球2分
俄式台球也是一种落袋式台球,使用红色母球及15颗白色号码球。球较大,袋口较小,是所有台球运动家族中,入球难度最高的,主要流行于前苏联各国及芬兰。
俄式台球有很多种不同的玩法,较常见的为自由派、混合派、动态派三种赛制。不论上述何种赛制,开局前均将15颗号码球排列于三角框内。开球者撞击置于发球线的母球,令其撞开号码球堆。
击球者不管打进母球或子球,都算得分,并可继续击球;否则换对手击球。一局比赛以率先打进8颗球者为胜,正规的比赛通常定为抢7局以上。
在自由派赛制里,开球后可用任意球当作母球,其余的就是子球。在混合派及动态派赛制里,红色是唯一的母球,因此红球进袋后,必须拾回并重新放回球台上,并由入球者指定移除台面上的一颗白球。两种赛制的差别是:混合派必须将拾回的母球放置于发球区,次一球只有进中袋及远方底袋才算得分;而动态派可将拾回的母球放置于球台上任何位置,但次一球母球进袋不算得分。
开仑是一种球桌没有袋口的台球运动。开仑台球有多种竞赛方式,其共同点是使用台球杆来撞击母球,令其在台球桌上滚动并撞击其他球,以达成特定目的而得分,主要流行于欧陆各国及亚洲的日本、韩国。
早期的开仑竞赛项目有四球竞赛、三球竞赛等,后来因为发明了“赛利”撞法,让三个球持续集中在一个小范围内,不断地撞击得分,而创造惊人的高分,失去竞赛意义。为了挽救开仑台球运动,于是各种改革方案应运而生:一类是限制在某些区域内的击球次数,例如自由球及各种障碍线;另一类是额外要求母球或子球碰撞桌边(Cushion,音译“颗星”)以增加困难度,例如一颗星及目前最受重视的三颗星。
自由球是一种常见的开仓台球竞赛方式,使用红、黄、白球各一个,白球和黄球都是母球,双方各选一颗当作自己的母球。桌面四个角落画有斜线,与桌边构成四个三角形禁区。
自由球竞赛的基本得分方式与其他的开仓台球一样,必须在撞击母球后碰撞到其余两颗球,但选手在同一轮击球中,可以在球桌除了禁区之特定角落外的任何地区一直打雪利球,直至达到指定的分数为止。
三颗星竞赛使用红、黄、白球各一个,白球和黄球都是母球,双方各选一颗当作自己的母球。击球后母球必需碰到两颗子球,而且在碰到第二颗球之前,母球必须最少碰台边三次。
三颗星是一种技术性很高的比赛,为1998年亚洲运动会及2006年亚洲运动会的正式项目。
瓶式台球是球桌中央放置数个小瓶,击球目的是使球撞倒足够数量的小瓶。较为流行的意大利瓶式台球使用无袋口开仑球桌,而丹麦瓶式台球则使用有六个袋口的花式球桌。依据使用瓶数又分成5瓶、9瓶两种玩法。
最流行的5瓶竞赛是使用没有袋口的开仑球台,在意大利及阿根廷属于主流的台球运动项目,也流行于欧洲及拉丁美洲各国。
斯诺克(Snooker)香港又名英式台球,也是一种落袋式台球,但因具备悠久的历史与独特的地位,一般单独归成一类。标准的比赛球桌长12英尺,宽6英尺。用球包括1个白色母球,15个红球和6个色球。撞击红球入袋得1分,色球入袋分数依次为黄(2)、绿(3)、棕(4)、蓝(5)、粉红(6)、黑(7)。
比赛开始前,15颗红球紧密排列于三角框线区,黑球置于三角框线底脚点,粉红球置于三角框线顶脚点,蓝球置于中点,发球线黄球、棕球、绿球分别置于发球线右侧、中间、左侧。开球者可将白色母球置于半圆形发球区的任何位置,开球时应撞击母球,令其撞开红色球堆。初期入球顺序为先进一颗红球,再进一颗色球。红球落袋不取回,色球落袋则取回并置于开球前的初始位置。当最后一颗红球落袋并打完其后的一颗色球后,应以黄、绿、棕、蓝、粉红、黑的顺序逐个击球进袋且不取回,结束时以得分较高者为胜。
斯诺克盛行于英国、爱尔兰、加拿大、马来西亚、澳洲和印度等英联邦国家以及香港,一度也曾流行于台湾。近十几年来,斯诺克运动也在东亚得到推广和普及,目前泰国、中国等都有优秀选手涌现。
(1) 球桌的四周各有一个球袋(两个位于置球点一端的叫顶袋,两个位于罚球区一端的叫底袋);另外在球台的两个长边正中心各有一个袋口(称为中袋)。
(2) 袋口的宽度应符合世界职业比列式及斯诺克台球联合会(WPBSA)确定的规范(最近距离85.0mm)。
距离底岸内沿737mm(29in)、画一直线平行于底岸,称为开球线;开球线与底岸之间的区域为底区。
所有球都是应用优质材料制造,每个球的直径为52.5mm,公差应在正负0.05mm范围内,同时:
3、球杆:比赛使用的球杆不得短于914mm(3ft),且在球杆的外观与结构与传统及被广泛认可的形态不得有较大的差异。
4、辅助器械:当运动员处于不利于运杆的位置时,能够正常的使用各种架杆、长杆、加长杆及连接管等器械。这些器械可以是桌球原来配置的,也可以运动员自带或由裁判员提供。所有器械必须按WPBSA所提供的设计参数制造。
1、 比赛时,选手们使用相同的主球击打目标球。共有21只目标球,其中:15只红球各一分;黄色球2分;绿色球3分;棕色球4分;蓝色球5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2、 运动员标准击球顺序:将红色球与彩色球分别交替落袋,直至所有红色球全部离台,然后按彩球分值由低至高的顺序也至全部离台为止。
5、 斯诺克比赛的基本战术是要尽量把主球留在你的对手没有活球可打的地方。也就是给你的对手做障碍。如果一方队员落后对手很多分的话,那么制作障碍让对手被罚分就成为很重要的得分手段。
(2) 该盘的对方认负,或对方由于无意识救球与不正当行为被判罚。
8、 一场的获胜者,为运动员或一方赢得该场最多局数或获得最多总分相应的累计分数。
a)15只红球相互紧贴成等边三角形摆在红球区;三角架顶点的那只红球位于球台中心线,并尽可能靠近粉色球,但不得相贴;三角架的底线与顶岸平行。
b)黄色球摆在D区的右侧,绿色球摆在D区的左侧,棕色球摆在开球线中点,蓝色球摆在中心置球点,粉色球摆在三角架顶点,黑色球摆在置球点上。
(2) 比赛开始后,在击球方提出合理要求下,只有裁判员才可以擦拭球,并且:
b) 用以标志被擦拭球位置的定位器,将被当作该球对待,并获得该球的分值,直至该球被擦拭完并被放回原位为止。如果击球运动员以外的任何运动员触摸或扰动定位器,则他将被当作击球运动员一样处罚,而比赛次序不受影响。如有必要,裁判员还可将定位器或已被擦拭过的球再放回他认可的原位上,即使球已被拾起。
(1) 一旦比赛次序决定下来,每盘之中的击球顺序就不得改变。除非一方犯规后,对方要求他继续击球。
(5) 每轮次的第一击以红球(或指定自由球)为活球,直至所有红球全部离台为止。一击球之内每个入袋活球的分值均应记入得分记录。在同一次击球进袋的每一红球与任何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它们的分值应记入得分记录。
(6) 如一红球或一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被击进袋,该运动员可接着来进行下一击球,且下一个活球应是该运动员所选的一个彩球。如该彩球被击进袋,可得分。然后再将彩球放回置球点。
(7) 红球全部离台前,轮流交替地将红球与彩球击进袋,才能一杆继续下去。直到台面上最后一只红球被击落后,随之一个彩球也被击进袋,一杆球仍可继续进行。
(8) 红球全部离台后,台面上的彩球按分值从小到大,依次成为活球,当下一彩球进袋后(除特殊情况外),即留在桌外,不再取出。然后,击球运动员再击打下一个彩球。
(9) 红球落袋或出界后不再摆回到台面上,即使运动员因犯规而由此受益,也不予考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例外。
(10) 如果击球方一击球没有得分或犯规,则其这一轮次击球结束。对方从主球停止的地方开始击球。如果主球出界,主球成为手中球。
(1) 当台面上只剩下黑球时,黑球入袋或犯规都将使本盘结束,除非同时发生下面两种情况:
(3) 如果比赛是以累积分决定一局或一场胜负,当比赛最后各方得分相同时,应按上述步骤,将黑球重新置位。
自手中球开球,必须放在开球区(D区)线上或线内的任意位置上,可朝任意方向击打主球:
(2) 当选手摆放主球时需用皮头触碰主球以帮助定位,在裁判员确认击球运动员并非试图去做一次击球的情况下,则主球不是局中球。
在主球的第一次碰撞时,不得同时击中两个球,除非它们是两个红球,或是一只活球与一只自由球。
14、放置彩球:已入袋或出界的任何彩球,在下一击球进行前,应被放在置球点上。
(2) 当红球全部清台,按递增顺序将一个彩球击进袋后,如被错误置位,一旦错误被发现,该彩球应即从球台上重新移回至正确位置,不有必要进行处罚,比赛应继续进行。
(3) 对于一个或一些已被错误置位的球,一旦对之进行了一击球时,在以后的击球过程中,它们被当作正确置位的球来对待,任何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将被重新置位,而且:
b) 如发生在裁判放置不正确之前,击球运动员进行了击球,应对他按规定罚分。
(4) 当需要放置彩球而其置球点被占据时,这只彩球应放在能放置球的最高分值的置球点上。
(5) 如需放置一个以上的彩球而它们的置球点都被占时,应优先放置分值高的彩球。
(6) 如所有的置球点均被占,彩球应放置在该球置球点与顶岸之间的区域都被占,可将彩球放置在台面纵向中心线上距该球的置球点最近的位置上。
(1) 如果主球与一个或多个活球,或有几率会成为活球的球相贴,裁判员应宣布贴球,同时指出主球与哪个或哪些球相贴。
(2) 当贴球被认定后,击球运动员必需击打主球使之离开被贴之球,但不得令被贴球移动或造成贴球。
c) 该球有几率会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与此同时击打另外一个可能成为活球的球。
(4) 如果主球停止下来,贴上或几乎贴上一个非活球时,当被询问是否贴球时,裁判员应当回答是或否,此时,击球运动员必需如前面所述,在不扰动该球的情况下击打主球,使之离开。但必需首先撞击一个活球。
(5) 主球同时与一只活球与一只非活球相贴,裁判员只需指出那个被贴上的球即可,如果击球运动员一定要询问裁判员主球是否也贴上了非活球时,他有权被告知。
(6) 如经裁判员确认,在击于瞬间被贴球的任何移动并非由击球运动员所造成,则裁判员可不裁定其犯规。
(7) 当裁判员观察时,一个静止的目标球未与主球相贴,但后来在一击球开始打之前,却又被看出与主球相接触,这时该目标球应被裁判员重新放到他认可的位置上。
(1) 球在袋口边上未受其它球的撞击、触动而落袋,且与行进中的任何击球行为无关,则该目标球应放回原位,同时已经获得的分数应予计算。
a) 在不犯规的情况下,应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并应重复该一击球,或由该同一击球运动员随意进行另外一击球。
b) 如果犯规发生,该击球运动员应受到规定的处罚,所有球应放回原位,下一个运动员可按通常犯规后的选择进行。
(3) 如一球在袋口边上保持短暂平衡后落入袋内,它应被算作正常入袋,不必放回原位。
b) 任何被指定的球,应被当作活球来对待,并获得该活球的分值。只有当它被击落袋后,才被放回置球点。
b) 用被指定的自由球给所有红球或活球造成障碍,但当台面上只剩粉球、黑球时除外。
(3) 如果自由球被击落,需将其取出放回置球点,其所获活球的分值应记入记录。
(4) 如在主球首先击中被指定的球后,或首先同时击中被指定的球与活球后,活球被撞入袋内,则记录该活球的分值,活球不予取出。
(5) 若指定的球与活球同时进袋,则只记录活球的分值,除非被指定的是一红球,则当每个球被击进袋时,应记录其分值。然后自由球被放回置球点,而活球则不予取出。
(1) 如选手尚未打一击球时就犯规了,则其轮次立即结束。同时裁判员应宣布处罚。
(2) 如果击球运动员已经打出了一击球,裁判员应当等待,直到该一击球结束后再宣布处罚。
(3) 如在下一击球开始之前,一次犯规,裁判员没做出裁决,对手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次犯规被视为宽赦。
(4) 任何放置错了的彩球,应保持原地不动。只有再被击落或出界后再将其正确放置。
(6) 对手将在主球停顿下来的地方开始下一击球。如主球出界,对手将获得手中球。
选手犯规,应受到4分的处罚,除非在下述(1)至(4)款中指出了有更高的分值时,处罚为:
一旦运动员要求对手继续击球,这一决定将不能更改。被要求继续击球的选手将:
击球运动员应尽最大努力去击打活球,如果裁判员认为球员未能尽力,他将宣布该选手空杆犯规。除非台面上只剩黑球或出出现了根本不可能击到活球的情况时。在后者情况下,必需假定,经裁判员判定,击球运动员确系试图撞击活球,只要他用足够力量直接或间接朝活球方向击打主球,若不是由于这些阻挡球的缘故,主球便可到达活球处。
(1) 当宣布空杆犯规后,下一位选手就能要求犯规方在主球停留处再击打一次,或者从原来位置上,由犯规方自行处理。在后者情况下,活球应是在这之前最后一击球所要撞击的同一个活球。即:
(2) 当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上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若击球运动员却没能击到,裁判员应宣布空杆犯规。除非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在击打一击球前,需要造成或已造成了障碍,且裁判员认为该次空杆并不是故意的。
(3) 当出现(2)所述情况后,空杆被宣布后,从主球到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之间有一直线通路,以致两球可以沿中心整个球体相撞(如果活球是红球时,且未被彩球阻挡,所指的应是任何红球的整个直径),那么:
a) 从同一位置上击打一击球,如果首先击打活球再次失败,则应宣布空杆犯规,不管相差多少分数。
b) 若被要求从原始位置上再重击一次时,裁判员应警告犯规方,如第三次再失败,结果将导致一盘被判处输给对方。
(4) 依照本规则将主球放回原位后,由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此时若击球运动员造成任意球犯规,包括准备击球的主球在内,若该一击球尚未进行 ,则可以不宣布为空杆,在此情况下能采用别的适当处罚:
b) 下一个运动员可要求裁判员将所有球放回犯规前所在位置,让犯规方由该处再击一次。
c) 在连续宣布为空杆后,若仍发生上面讲述的情况,则任何关于可能将本盘比赛被判输给对方的警告,仍将有效。
(6) 发生一次空杆并且被下一个运动员要求将主球放回原位以后,任何被扰动的目标球应保留其现状,除非裁判员认为犯规运动员将要因此而受益。在后者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被扰动的球,可在裁判员的认可下放回原位。但无论哪种情况,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应被放于置球点上,或入回原来适当的位置上。
(7) 在一次空杆后,当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时,犯规方或下一个运动员都可被征询对该球位置的意见,此后裁判员的决定才算最终结束。
(8) 当在征询意见时,无论哪个运动员若触碰了处于局中球状态下的任何球,则他应被当作击球运动员受处罚。原有比赛次序不变。如有必要,被触动的球应由裁判员放回到他认可的位置上,即使该球已被裁判员拾起的情况下,也不允许触碰。
(9) 非犯规方有权询问,若裁判员打算将主球以外的其它球放回原位,是否要求主球从原始位置上击球,裁判员应予以说明其意图。
如果静止的球或运动状态下的球,被其它非击球运动员扰动,裁判员应将球恢复到他认定为球的原来位置;或让其继续运动直到停下为止,而不必处罚。
本规则应包括那些由于其他事故或人员迫使击球运动员移动球的情况,但击球运动员的同伴不在此限。
如裁判员认为比赛出现了或即将出现僵局,将立即建议重新开局。如果选手拒绝,裁判员应允许比赛接着来进行。但应附带条件,即宣布在一段时间内局面必需改变,通常应在裁判员的判定下,限定每边各打三杆,如在宣布的时间期满后,局面基本未变时,裁判员应取消所有得分,重新摆放所有的球,如同一盘比赛开始那样。
(1) 在4人双打比赛中,每方轮流开盘。击球顺序就应在赛前定好并保持不变。
(3) 如犯规并被要求继续击球,则应由犯规方的犯规者继续击球。即使该次犯规在轮次以外发生,原比赛次序仍保持不变,这样使犯规者的同伴失去了一个轮次。
(1) 击球运动员对所有物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他拿到球台上的架杆与延伸器材。无论它们是属于击球运动员自己的,或是借来的,他均应对之负责(来自裁判员的除外),而且当他使用这一些设备造成任何犯规将受到处罚。
(2) 因使用裁判员提供的辅助器械而造成的非人为犯规,击球运动员对之不负责任。如这些设备证明有毛病,且由此造成击球运动员触碰一个或一些球时,不算犯规。如有必要,裁判员应将球放回原位,并且当击球运动员正在击打一杆球之中,则应准予接着来进行下去而不受处罚。
(2) 由于详细情况不同,有必要作适当调整,以便使规则应用于一些有实际困难的人,特别是如:
b)若运动员不能区别颜色之间的差异,例如红与绿,在向裁判员提出要求后,他应被告知球的颜色。
c) 在没有裁判员的情况下,对立之间的球员或双方之间,应被当作按本条规则所叙述那样进行比赛
1、 拖延时间: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用一击球的时间,或者选择一击球的时间,超过正常所需的时间,应向该选手提出警告,他有可能被判本盘输给对方。
2、 不正当行为:对球员拒绝进行一盘比赛或被裁判员认为属于故意犯规、连续犯规,包括受到上述规则1的警告后继续拖延比赛时间及不文明行为,应被判本盘负。同时,裁判员应对球员提出警告。如该球员仍不加以改正,将被取消本局比赛资格。
b) 丧失所有得分,且非犯规方获得球台所剩下的各球分值相等的分数。即每一红球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将视为在置球点一样被算分。
c) 当计算累计分时,则一局中被补判比赛失败的各盘,每盘均按147分计算。
4、 非击球运动员:击球运动员在进行比赛时,非击球运动员应避免在击球运动员的视线内站立或移动。他应坐下或站立在离球台一个合适的距离以外。
5、 缺席:在击球运动员需要离开时,非击球运动员可指定一位代理人,监视其同行,并于必要时向裁判员提出犯规,但须让裁判员知道。
(1) 当运动员成为击球者时,可以允许弃权。但对方有权接受或拒绝弃权。如对方选择了接着来进行比赛,则弃权即变为无效。
(2) 当需计算累计分时,且一盘又已被弃权,则留在球台上所有球的分值,应加进另一方的得分记录中去。在这种情况下,红球计为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将视为置球点一样被算分。
b) 当比赛中出现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时,不受各方面影响,自由地作出裁决。
(3) 如果裁判员一时疏于注意某一事故的发生,他可利用记分员、其他职员。或观看位置较好的观众等提供的证据,以帮助他作出裁决。
记分员应在记分牌上记分,并且帮助裁判员履行其职责,若需要,他可以充当记录员。
记录员应保存每一击球的记录,适当记录犯规情况,以及每个运动员或每一方应得的分数,他还应该记录一杆球的总分数。
(1) 如果运动员提出照明设备妨碍击球动作时,裁判员或记分员应将它移开并放在适当的位置上。